作者 | 鮑伯‧漢普 翻譯 | 蔡淑敏
有兩卷福音書同時記載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敘述一個多年罹患血漏的婦人,她的月經完全不正常,導致不停血漏,長達十二年之久,過著痛苦又羞辱的日子。為了領略故事的重點,首先你必須知道兩件事:第一、女人在月經期間被認為是不潔淨,根據猶太律法,她必須被隔離;第二、任何人觸摸了經期間的女人,也被認為是不潔淨七天,不得去到任何公共場所。
你可以在馬可福音五章25~34節和路加福音八章43~48節讀到這則故事,讓我先稍作簡述。當這個女人看見耶穌醫治人,便對自己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癒。於是她推擠穿過人群,觸摸了祂的衣裳,接著立刻得痊癒。之後她打算偷偷溜走,免得別人發現一個不潔淨的女人雜在群眾裡。但耶穌感覺有能力從祂身上出去,就大聲喊著說:「誰摸我?剛才有人摸我!」
門徒以為耶穌太過敏感了,因為群眾裡有許多人擁擠、觸摸祂,他們想告訴祂,被群眾觸摸是免不了的,不必大驚小怪(好似祂完全不懂這個道理)。其實祂很清楚是怎麼回事。
那女人知道自己觸犯猶太律法,被發現了,於是非常恐懼戰兢。她在眾人面前向耶穌承認自己患了十二年的血漏,而且看遍無數醫生。我敢說此刻喧嚷的群眾必定鴉雀無聲,一根針掉在地上都聽得見。大家可能交頭接耳地說:「這個女人不待在家裡,在這裡做什麼?……我也不知道……現在耶穌也是不潔淨了……祂要怎麼處理呢?」
但耶穌很清楚是怎麼一回事,祂故意製造了這樣的騷動,讓祂有機會當面對宗教領袖和群眾宣告。這就是為何只是推擠群眾中的一個觸摸,祂卻要如此小題大作,其實祂是要這個女人說出她的見證,讓大家看見,雖然血漏的女人觸摸了祂,但並不是祂變得不潔淨,而是她得潔淨了。耶穌是在告訴所有女人、告訴所有人:不管宗教領袖怎麼說,對我而言,女人是潔淨的;女人們,你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歡迎來到我面前,不會只因為你們有月經,男人沒有,他們就更有權利來到我面前,與我同在。
神精心塑造女人,是要他們與男人一同治理這地,
也許是藉成久以來對女性有諸多錯誤的認識,
但耶穌卻要來恢復、並釋放女人得自由。
神女性的一面
在路加福音十五章,耶穌又遇到祂的勁敵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照常發動緊迫盯人的攻勢,因為耶穌接待罪人,跟他們在一起,他們指控祂不應該接待罪人,於是祂告訴他們三個比喻。第一個比喻講到牧羊人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這個故事你應該很熟——於是他跑去找那隻迷失的羊;找著時,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九十九隻沒有迷失的羊更大。
這個比喻裡的三個人物分別代表誰呢?牧羊人是神;迷失的羊代表宗教領袖所厭惡的罪人;九十九隻羊就是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第三個故事是浪子的比喻。這也是一個大家很喜歡的故事,相信你應該不陌生。(先別急,我並沒有忘記第二個故事,我們待會就會來看。)第三個故事一開始講到一個父親有兩個兒子,小兒子要父親把他應得的產業分給他,接著就將他所得的都浪費在娼妓身上,結果淪落到吃豬食,最後他終於鼓起勇氣回家;他父親看見他回來,就跑去迎接他,當父親高興地大擺宴席為小兒子慶賀時,大兒子卻拒絕參加,因為他覺得小兒子應該受懲罰,而不是被歡迎、慶賀。
同樣的問題——這個比喻裡的三個人物分別代表誰呢?浪子代表耶穌接納的那些罪人;跑去迎接他的父親代表神;大兒子希望小兒子被處罰、不被原諒,則代表宗教領袖,他們希望每個人都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
現在讓我們再回來看第二個比喻。這個比喻說到有個婦人有十塊錢,失落了一塊,她點上燈,打掃了整間屋子,終於找著價值不菲的一塊錢,真是興奮不已,於是邀請所有朋友來家裡慶祝她失而復得。
讓我們再問一次同樣的問題——這個比喻裡的三個人物分別代表誰呢?遺失的一塊錢代表那些罪人,雖然法利賽人厭棄他們,耶穌卻來尋找他們;九塊錢代表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婦人代表誰呢?你猜得對——她代表神。
這群宗教人士都很熟悉創造的故事,這個比喻背後的意義對他們而言,顯而易見。以下經節我已經引用了很多次,現在再來看一次:「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一章27節,斜體字為作者強調)。耶穌正在清楚地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女性(就是他們所欺壓的)特質和男性特質必須兼具,才能代表神。宗教使照著神的形像所造的女人受到欺壓,使人看不見神女性的一面,以致人與創造主的關係局限於單一面向,無法看見神全面的屬性。
在伊甸園裡,女人由男人而出,
為要與男人並肩而立,共同治理,
然而撒旦詭計搶奪了女人與男人正確的身分價值、
婚姻關係並矮化毀壞他們。
這世界深切渴望看見神原本所設立的合作關係可以再次被恢復。
栽培門徒
許多人可能會很快指出,耶穌揀選了十二個門徒,之後又將他們提升為使徒,他們沒有一個是女性。根據當時猶太人的一般宗教背景與文化,不難理解為什麼耶穌不可能以領袖的頭銜和正式的職位委任女性來領導,這麼做不僅會使身為領袖的女性遭受危險,而且就實際面而言——考量耶穌的事奉生涯也只有短短的三年半——整個社會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調整心態,接受女性領袖,幾世紀以來,他們只習慣把女人當作財產看待。
舉個例,你能想像在解放奴隸宣言簽定三年之後,有個非裔美國人要競選總統嗎?你能想像在1950年有個黑人牧養白人教會嗎?當然現在看起來,反對這些事都是非常可笑的,但這卻正好說明在當時第一世紀的猶太文化下,為什麼耶穌會一視同仁地對待女性,卻不會為她們冠上正式的領袖頭銜。
事實上,耶穌的門徒當中有許多是女性,路加特別提到,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和祂同去的有十二個門徒,還有好些婦女,單身的和已婚的都有,路加提到三位婦女:抹大拉的馬利亞、蘇撒拿和苦撒(希律的家宰)的妻子約亞拿,接著又說,還有「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加福音八章3節)。供給的希臘原文是diakoneo,譯為「伺候、服事、照料」,或譯為「執事之職」。這個字也在使徒行傳第六章出現過,使徒揀選了七個人去管理(diakoneo)飯食,這就成了之後初代教會選任執事(diakoneo)作為領袖的根基和條件。我的意思並不是說這些婦女在耶穌的事工裡擔任執事,我只是想強調,她們雖然沒有頭銜,卻擔任相同的角色。
耶穌教導婦女、與婦女作朋友、帶著婦女周遊各地並和婦女一起服事;希望你能了解,福音書的作者敘述並記載這些事,在當時可說是既大膽又反文化。稍早在本章中,我提到當門徒發現耶穌竟然在井邊跟一個婦人講話,記不記得他們是何等震驚?福音書的著作距離撒馬利亞井邊事件至少有三十年,那時他們對婦女的看法早已徹底改觀。
(本文出自Asia for JESUS 亞洲復興誌第33期P.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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