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從兒子到愛子 單純領受被愛的恩典

032文─生命靈糧培訓學院院長 周巽正牧師
整理編輯/孫以琳 照片提供/ Asia for JESUS 編輯部

我們的信仰是倚靠行為還是倚賴恩典?「最愛耶穌」的彼得靠自己的能力,終將走到盡頭;但「耶穌最愛」的約翰反而懂得成為愛子、回到起初的被愛,單純領受被愛的恩典。我們能去愛,是因神先愛了我們。

有時候我們讀聖經,會覺得新約跟舊約的神好像很不一樣,好像在舊約的神重視律法、降災、責罰,新約的神則充滿恩典跟慈愛。到底神是慈父還是嚴父?其實神起初造人的時候,祂的渴望就是跟人建立愛的關係、在愛中的降服,而非無條件的順服,否則祂創造機器人就好了。在出埃及記,神拯救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神同樣渴望與他們建立愛的關係。但是當神的榮耀降臨,百姓卻遠遠地站立,覺得靠近神很危險(出埃及記20:18-21)。百姓選擇跟律法互動,而非直接跟神互動。在出埃及記19:8,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這節的原文意思是: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可以做、做得到。他們覺得跟律法互動比較容易。其實以色列百姓從出埃及一直到西乃山之前,他們不斷地抱怨,神的回應卻是超自然的拯救、供應、良善跟慈愛。當他們選擇跟律法互動之後,他們一樣抱怨,這次發生的卻是災難跟刑罰,因為律法是有約束力的,會帶下相應的結果。律法本身是好的、是聖潔的,但是能滿足律法的標準只有全備、完美。

在路加福音18跟19章有兩個故事,分別是富有的少年官與稅吏撒該來見耶穌。富有的少年官問耶穌: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耶穌沒有告訴他救恩的福音,因為少年官自認做得還不錯,從小就遵守了律法,只差一點就可以進入永生。於是耶穌挑戰他放下財富,偏偏這是他最做不到的,財富已經變成他的神。當我們用律法跟神互動,你以為你做得還不錯、只有一些地方沒做好,但其實對神而言,違反一條律法,就等於違反了所有律法。而稅吏撒該從沒有什麼好行為,是個公認的罪人,但是他遇到了恩典的耶穌,在他有任何改變之前就接納了他。為什麼有這樣的差異?關鍵就在我們選擇要跟律法或恩典互動。有些人覺得做基督徒好辛苦,因為不管怎麼努力,神都還是對他說你缺少一件。如果你選擇靠自己的能力、透過行為去做一個好基督徒,就是在跟律法互動。但如果你對神承認自己的破碎,知道不能靠自己的努力,你才能夠領受恩典,真實進到主裡面。

馬可福音12:28-31的大誡命,是所有律法的總綱: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愛人如己。我們常常想要努力做到大誡命,更多讀經、禱告、靈修,我們覺得這就是更愛神了,但其實這還是在靠自己的行為。愛人如己也從來不容易,我們連愛自己都很困難了。其實到最後你會發現,沒有比這兩條更難遵守的誡命!而神設立律法,正是要讓我們知道:我們根本無法靠行律法稱義,我們需要救主。

「最愛耶穌」的彼得與「耶穌最愛」的約翰
提到大誡命,耶穌的兩個門徒──彼得跟約翰,對於「愛」有很不一樣的體驗。在門徒當中,彼得是最會愛耶穌的。例如耶穌夜間在水面上行走,在船上的其他門徒都嚇壞了,只有行動派的彼得回應道:「主,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裏去。」當耶穌預言自己的受難,彼得迫切地表達他的愛:「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在耶穌被賣的那一夜,彼得對自己也很有信心:「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甚至還對耶穌說:「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抓時,彼得拔刀出來捍衛耶穌,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其他門徒都沒有這麼做。但是這麼努力愛耶穌的彼得,卻在面對旁人的壓力時,三次否認耶穌。如果你要誇耀你對耶穌的愛、你倚靠你對耶穌的愛,你會愛到一個地步,有一天突然沒有了。

耶穌被抓時,門徒四散逃走,只有約翰仍然跟隨,而且跟到最後。耶穌在十架上的時候,下面唯一一個門徒就是約翰。約翰在約翰福音裡面,寫了四次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但其實我們可以思考一下,他究竟是「耶穌最愛的」還是「最會領受耶穌愛的」?你覺得耶穌對約翰有偏愛嗎?還是跟其他門徒比起來,約翰對愛有不一樣的體驗?

在約翰一書4:7-19,約翰寫下他對愛的體驗。如果用約翰一書4:10-11對照剛才的大誡命,約翰在說的是:不是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我們根本沒有那樣的愛。是神先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了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死在十架上,承擔我們的罪、使我們得生命,神的愛在此就向我顯明了。也只有當我們被這樣的愛給愛到,你才能用這樣的愛來愛神,以及彼此相愛。我們之所以能去愛,是因為我們先被愛。我們只能夠給出我們所有的。你可以試著努力去愛人如己,可是你努力到最後還是會匱乏。但是當我們學會讓愛來愛我們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有愛可以給出去。不是經歷一次愛的澆灌而已,不是聽過「天父的愛」的信息就好了,而是長久的住在愛當中。耶穌是我們的榜樣,祂在世上不是在努力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也不是努力要愛人如己,而是活出一個蒙愛的兒子的生命。

回到起初的愛心:單純享受被神愛
我們常聽到「要回到起初的愛心」,然後我們的反應是什麼?我們選擇早一點起來靈修、聖經多讀一點、更多禁食禱告──我們所謂的「回到起初的愛心」,其實都是「再做多一點」。但是你談戀愛的時候,那種戀愛的感覺是做出來的嗎?有誰第一次認識神的時候,是因為你做了什麼,才感受到神的愛?起初的愛心,不是透過「做什麼」得到的。有時候,當我們開始「做什麼」,反而失去了起初的愛心。不是說讀經不對,我們要大量讀聖經;不是說靈修不好,我們要天天坐在主腳前領受;不是說禱告不重要,我們要參加教會的禱告會,也要有個人的禱告生活。但有時候你會發現:你一開始是單純的被愛,接著你開始做一些事,你覺得你做這些事可以交換愛、你覺得做越多應該得到更多愛,以至於進入勞苦和重擔裡面。

回到起初的愛心是什麼?就是回到起初單純的被愛,單純的享受天父那個揮霍的愛。你可能以為,雖然祂先愛了你,但是你後來有愛祂回去,這個愛就像送禮物一樣送來送去。不是的,神本身就是愛。「我們回應祂的愛」跟「祂傾倒在我們身上的愛」完全無法相比!但是當我們開始認為,我給神多少、祂就回給我多少,我們就沒辦法單純地相信:就算我今天不付出,祂的愛照樣傾倒在我身上!這就是路加福音15章當中,浪子回家所經歷到的揮霍的愛。

你的身分就是愛子,是神最愛的那一位
我們需要改變自己的認知;不只是兒子,神對你不只是一點點愛、偶爾的愛,不是的!你的身分是愛子,24小時都活在神的愛裡面。約翰就是活在這樣一個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的感受當中。換做是我們,要自稱是「耶穌最愛的門徒」會很不好意思,但對約翰而言,他的主觀經歷就是如此。你可能會問,那彼得怎麼辦?人的愛是有限的,只能有一個「最愛」,這也是我們常有的思維模式。所以我們討厭「偏愛」,覺得這樣就不公平。但是神的愛豐富到一個程度,祂可以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覺得自己是神最愛的那一位!我們每一個人對神的愛的體驗和感受,取決於你可以接受多少、你有多敞開、你有多渴慕、你有多需要天父的愛每一天持續澆灌在你生命裡面。你要回到一個單純的渴慕,對神說:主,我需要祢的愛,我每天都需要祢的愛。我自己沒有能力愛祢,我需要感受到祢對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

讓我們來看看,耶穌怎麼把三次否認祂的彼得帶回起初的愛心裡。在約翰福音21章,彼得回到加利利湖邊重操捕魚舊業。耶穌出現在他面前,三次問他:「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前兩次,彼得都回答標準答案:「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但是當耶穌問到第三次,彼得開始心虛了:「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要的不是標準答案,連問三次是要挑戰彼得:他還是靠自己來愛耶穌嗎?這個愛之前已經用盡了,他還要這樣繼續下去嗎?耶穌要讓彼得意識到: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愛耶穌,或者可以說,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繼續愛下去。第三次的回應,彼得開始有些動搖。而當耶穌告訴彼得他未來會經歷的死亡,他的反應是問約翰的下場如何。他可以接受自己將來殉道,但至少約翰要一起,這樣比較「公平」,是嗎?很多時候,我們對神的愛的體驗,是根據與其他人的比較。你一直在求的東西,反而是旁邊的人領受到了,你會不會想問:神,你在哪裡?但是耶穌的回應是:約翰如何又跟你有什麼關係?來跟從我吧!而這,正是起初耶穌在加利利海岸對彼得的呼召:來跟從我,我要使你得人如得魚。在跟從耶穌的過程中,什麼時候開始你倚靠自己來愛神、倚靠自己得人如得魚?不,這不是神對你的呼召,回到被愛的裡面。

如果你希望你裡面能夠有改變環境的動力、讓這個無父的世代被改變,而不是你自己被世界所改變,你就需要有天父的愛。這不是一次的經歷、不是讀一本《兒子的超自然覺醒》就能得著的,而是你要持續不斷的活在這個愛裡面。在馬太福音3:16-17,耶穌開始任何事工之前,天父就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接下來祂在曠野中三次受試探,魔鬼嘗試挑戰耶穌的身分:「你若是神的兒子……」但你要知道:你不只是神的兒子,更是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這個知道要非常深刻,深刻到能夠像約翰一樣說出:我是神所愛的那一位。

你是不是最會領受天父的愛的?你是以愛耶穌誇耀,還是以被耶穌愛而誇耀?讓我們從自己的愛進入祂的愛裡面,放下過去你所誇耀的付出,再次回到起初的愛心。不是因為我們多做了什麼,而是回到起初單純領受祂的愛,那一份豐盛的愛。祂的愛是我們生命的全部,也只有祂的愛可以使我們的心得滿足。

【本文出自AsiaforJESUS 亞洲青年誌第22期P.32-35】

3,219 total views, 3 views today

Bookmark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瞭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