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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 |《重現耶穌文化》第五章 被喚醒的愛

52編輯翻譯|劉如菁 圖片提供|異象工場

班寧•力普哲(Banning Liebscher)  最新力作

前言
這復興的新品種不但熱心愛主,並且已醒悟神以祂奢侈的愛厚厚的澆灌他們。他們讓自己整個人和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散發出對神的熱愛。他們是燃亮的生命,如星火燎原般地點燃普世復興之火。
你我不但有可能活出持續愛主的生命,而且可以一直住在神至極之愛中,對神的愛愈燒愈旺。

當一個人深愛著耶穌(他的君王),不是為了被推崇、也不是為了賺大錢,這樣的愛情是不會熄滅的。這愛會促使他們不顧一切地付出、冒險、自願卑微、追求卓越。他們已在與神的關係中找到生命的意義,也深知他們人生的價值。他們在神裡面找到牢靠的認同感,全心迎向神美好的旨意。他們在生活中讓人看到神的美善、偉大與榮耀,他們放膽邀請世人來親自經歷神。

回到起初的愛
我相信年輕人天生渴望為神大發熱心,但這份飢渴被埋藏多時,需要把它挖掘出來。當我與團隊同工致力喚起這份渴慕,我們不但看到一顆顆年輕的心被喚醒而熱心愛神,也看到他們發現一生持續這份熱忱是有可能的,事實上,一年比一年更熱愛神也是可以達到的境界。這批在全地新興的復興家正經歷到燃燒不斷的熱情,而非只是一時的燦爛,不久就會漸漸冷卻的熱心。

關鍵之一在啟示錄裡,被放逐到拔摩島的使徒約翰被提到天上,與耶穌面對面。耶穌當面傳信息給約翰,要他寫信給幾個教會。他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息中說,祂看到他們的善行,但有一件事祂要責備他們:「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啟二4~5)。我在教會長大,不知聽過多少傳道人傳講這段經文,信息總是:「你當初得救的時候,自然地對神大發熱心,整個人散發熱情,喜歡禱告、讀經、邀請人來教會、經常為主作見證。但時間一久,你漸漸遠離信仰之路,對生命和上帝的熱情也褪色了。」講員的結論總是鼓勵大家回到剛信主之時的「起初的愛first love」。

別忘了,每個基督徒內心深處都渴望與耶穌深深相愛,所以聽到上述信息,我們的回應就是努力回到初信的狀態,設法照著從前所做的事去做,但因為動機是出於責任感而非熱情,所以效果不彰,而且多半只有三分鐘熱度。

約翰壹書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first loved)我們 」(四章19節);所以我認為耶穌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回到當初怎麼愛祂的樣子,而是回到祂起初怎麼愛我們的啟示上。

問題出在那些講員的結論是,回到起初的愛等於回到我們起初愛耶穌的狀態。但我認為這並不是啟示錄二章所要講的。約翰壹書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first loved)我們 」(四章19節);所以我認為耶穌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回到當初怎麼愛祂的樣子,而是回到祂起初怎麼愛我們的啟示上。我們是因為領受祂愛我們的啟示,才喚醒心中對祂的熱愛。當你親身體會祂對你濃烈的愛,你的自然反應就是深深愛著祂。祂的愛激發我們的愛,不必奮力掙扎,完全是自然就會流露出來。

讓熱情被呼召
在我辦公室的書架上擺著一只小熊維尼的布偶,為的是提醒我數年前神讓我看見的一件事。那是我和內人為女兒第一個復活節所買的布偶,我小時候可沒見過這麼高科技的玩具。這個維尼熊拿著一只小搖鈴,另外有一只大搖鈴是給我女兒拿在手裡玩的。她只要在維尼熊面前搖鈴,維尼熊一收到訊號便開始又唱又跳:「我長得矮又胖,我覺得自己很棒,所以我用力跳上跳下‥‥」,只要我女兒手上的搖鈴一停,維尼熊也就馬上不唱不跳了。

我用這個布偶來提醒自己,當神的「搖鈴」一動,我就活過來。我想你應該能懂我的意思,當我們體會到神何等愛我們,我們心中的愛就被喚醒了。惟有不斷經歷神濃烈的愛,我們才能夠全心愛祂、為祂而活。畢邁可(Mike Bickle)說:「我們需要神才能夠愛神。」離了祂,我們真的不能做什麼。

耶穌把這真理教導給門徒,祂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約翰福音十五章9節),這真是個石破天驚的宣告。耶穌說祂愛我們就像天父愛祂一樣,沒有比這更大的愛了。接著祂呼召我們住在祂的愛中,祂沒有告訴我們重新創造出起初得救時的愛心,然後常在祂的愛中;祂乃是要我們學著去生活在祂的愛中。這話的意思等於是:「我對你們的愛是如此長闊高深,你們的『第一要務』就是要學習與我這高深的愛連結。」每一天我們都有機會住在這最極致、最熱烈、最深厚、最瘋狂、最不可思議、無法想像的愛當中。學會這件事之後,自然的反應就是熱烈地愛著祂。

與祂同工 點燃愛火
於全地興起的復興新品種正在學習住在耶穌愛中的祕訣,所以他們心中燃燒著對耶穌的熱情。他們的心已經融化,對神的愛川流不絕──湧流到其他人身上。他們將被稱為燃亮的生命,在全球各地點燃復興的火。因他們行在「神是他們最好朋友」的啟示中,所以他們不是「為祂」作工,而是「與祂」同工。他們不是「雇工」,而是「愛人」。他們的生命與眾不同,不是出於追求名利,而是因深愛耶穌。這份熱愛激勵著他們超越現狀,以致甘願犧牲、冒險、謙卑、追求卓越。畢邁可說:「情人所成就的肯定比工人要來的更多。」

若要成為燃亮的生命,就必須親身經歷那烈火。記得我們第一年去英國舉辦耶穌文化特會,團隊中有個年輕人夢見一個人站在田中央,脖子邊上有個丙烷氣鋼瓶的噴嘴,原本他旁邊圍著一群年輕人,但不久便發現他即將陷入火球中,所以大家馬上後退,以策安全。不過大家對這個人非常好奇,所以都留下看他要做什麼。他開口要大家靠近一點,這些年輕一個個逐步靠近田中央,突然間,只聽到「滴答、滴答、滴答」的聲音,然後那男子整個人都燒了起來,周圍的人全都被包在火焰裡。耶穌正在呼喚我們靠近祂,好讓祂可以點燃我們的愛火。這批新品種正在回應神愛的呼喚。

從這個夢可以看到我們與神關係的進展,從聽到邀請、到步步靠近、到與神面對面。假如我們常在神的愛中,這個過程就會不斷循環。以我自己為例:當我心裡回應神的邀請,便親身體驗祂奇妙大愛。而那愛又燃起我裡面的愛,使我說:「主啊,祢是我一切所求所想,我要一生尋求祢。」那份追求帶我回到祂的同在中,使我更深經歷祂的愛,點燃我對耶穌更大的熱情,使我更加渴慕尋求祂的面。只要這過程持續不輟,心中熱情就會再創新高。

回顧過往神幾次讓我重新體會祂的愛的經驗,我自然的反應就是更加溫柔地深愛著祂。最記得的是某天早晨我一個人到會堂去禱告,沒有開燈,會堂空蕩蕩,我俯伏在講台上禱告。神的愛厚厚澆灌下來,幾乎伸手可摸,又像浪潮一波波淹沒了我,使我淚流滿面。那次深刻的經歷後,我對祂的愛便如火燃燒。但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單單因著祂而尋求祂。可從兩方面來說,首先,我們尋求祂是否真的出於回應祂的愛慕,如同耶穌所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翰福音六章44節)。我開始尋求神是因領悟到祂正在尋找我。啟示錄三章20節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是耶穌在叩門;是祂找到我們,不是我們找到耶穌。是我們失喪了,而不是祂讓人找不到。更重要的是,神可沒有在你得救之後就不再追求為要得著你的心,甚至直到今天,祂仍然在追求你!

找到神一點都不難,你只要停下來稍微久一點,祂就能夠找到你了。當你靜默的夠久,祂就會來找你,你會大口暢飲祂的愛。

我和內人在談戀愛的時候也是這樣,我想盡辦法吸引她,只希望當我開口求婚時,她會點頭答應。但當我們交換結婚誓言之後,我可沒有停止追求她。結婚十一年後的今天,我仍然努力要得著她的心。在我們得救前後,神同樣熱烈追求我們,每一天祂都滿心渴望你來到祂面前,祂一直在找你。我常說:「找到神一點都不難,你只要停下來稍微久一點,祂就能夠找到你了。」

當你靜默的夠久,祂就會來找你,你會大口暢飲祂的愛,就像我所描述的,你內心深處的愛會被喚醒。這也是倚靠神來渴慕追求祂的第二方面,神的愛不但激勵我們起來回應,更使我們能夠以愛來回應。親身經歷神能使你沉睡的心靈被喚醒,以前所未有的熱情作為你追求神的動力。

「我願意YES」的力量
似乎太簡單了嗎?只要住在祂愛中,我們對神的熱愛就被點燃了?千真萬確!而且得著神大愛之啟示並不難,只要放慢腳步,全心渴慕,其實神比你更渴望讓你親身經歷祂的慈愛。神的愛固然隨時可得,但這個社會卻處處橫加阻撓。當今社會使我們分心而遠離神之事真是超越任何一個時代的盛況空前,電視頻道之多,還有簡訊、電子郵件、網路、手機、隨處可玩的電玩、可儲存幾千首歌的數位音樂播放器、隨選電影MOD,以及無比便利的旅遊,這些都令我們分心,當然這些東西本身並非壞事。但我們若沒學會作主人,反而受其支配,那麼住在主愛中的能力就會跟著喪失,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這些東西將會使我們不懂得等候神。

在這講求效率的社會當中,我們已太習慣於立即見效的事,以致於等候神時變得很不耐煩,甚至會懷疑神的慈愛和應許是否真實。我們想要三分鐘就可以看完「三分鐘健美操」的光碟,然而住在神愛裡卻不是三分鐘就完成的。
這個空前忙碌的時代其實也為我們帶來獨一無二的機會,亦即在諸多分心的事情之中,仍能對耶穌說「我願意Yes」,代表你決心堅定不移,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

與神的愛相繫相連是何等重要,而周遭引誘我們分心的事又何等的多,但是不要因此而心灰意冷,請你再想想,這個空前忙碌的時代其實也為我們帶來獨一無二的機會,亦即在諸多分心的事情之中,仍能對耶穌說「我願意Yes」,代表你決心堅定不移,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當初我向妻子求婚時,可不是對她說:「心潔,我們打個商量,現在沒有人要嫁給我,只有你──我只有你這個選擇,所以,你願意嫁給我嗎?」這種念頭想來就可恥和可悲。共結連理的動人之處就在於千萬人中的唯一,「心潔,縱使我有千百個選擇,但我只選擇妳,我只願與妳共度此生,世上沒有任何人與妳相比。」當然我並不是真的自以為有千百個對象任我選擇,但我相信你懂我的意思。

「Yes」的力量是我的屬靈父親之一, 丹尼•席克教我認識的。他常說很多人都以為信基督教就是一大堆的「不可以No」,「不要作這個、不要作那個」,「不要去那裡」,「不要看那個」;似乎門徒訓練就是等於這樣不可、那樣也不行。丹尼卻指出,靈命成長絕非一長串的「不可以No」,而是發自內心堅決地對耶穌說:「我願意Yes」,而其他眾多的選項都不值一顧。同理,我的婚姻在乎的是我對妻子說「我願意Yes」,而非我對其他人說「不」。畢竟要有正面積極的目標,基督徒的人生才會充滿熱忱。

轉移愛慕的焦點
假如耶穌正在追求我們,敲我們的心門,那我們的責任是打開心門讓祂進來,啟示錄三章20節說:「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我們必須隨時準備開門,生活中雖有各種聲音,但祂的聲音必須聽得最清楚。事實上只要我們愈深入體會祂的愛,就愈有力量摒除其他分心的事。

一天之中我最喜歡的就是下班回家的時光,當我走進家門,放下背包,便會聽到:「爸爸回來了!」我面帶微笑,站在那裡等我最可愛的孩子們從家裡各個角落跑到我跟前來。我的兒子可能原本正在玩超人玩具,小女兒可能正在看她最愛的芭比影片,大女兒可能正在玩她的任天堂,但一聽到爸爸回來,他們都會趕緊放下最心愛的玩具,跑過來迎接爸爸。在我家中我沒有競爭的對手,我有把握每一天我都穩坐冠軍寶座。每一次我都可以贏過芭比,或是蜘蛛人、以及任何其他的玩具。

耶穌說我們若不回轉像小孩子,就不能進天國。當爸爸回家,沒有一件事比得上到爸爸跟前要來得重要。當我們聽見天父敲門,就要趕快拋下手邊所有事情,跑去開門。聽見祂的敲門聲,有時我們可以立刻放下手邊的事,到祂面前待上一段時間,但有時可能我們正在上課、正在開車、或正在超商購物,不方便馬上停下來。但聽見祂聲音就開門的意思其實就是,無論我們身在何處都要將注意力轉向祂。有天晚上正當我快要入睡時,突然聽見聖靈對我說:「班寧,你隨時可以找得到我,只要把注意力和追求目標轉向我即可。」無論是每日靈修時間或忙碌工作時,問題仍舊是:你是否願意將注意力和追求目標轉向祂?每天花時間與主親近固然重要,本身卻非終極目標。真正的目標是,讓祂隨時隨地作你心中愛慕的對象。

當你停下腳步讓神來找你,回應祂的叩門聲,將注意力轉向祂,便是讓祂有機會來愛你,祂渴望把祂的愛澆灌在你心裡。這就叫做回到起初的愛。

我能了解天父心腸的一大原因,是因為我自己也當上了父親。我希望我的孩子都知道我有多瘋狂地愛著他們,愛他們是我的一大喜樂。有太多人說愛主卻不曾花時間讓祂好好的來愛我們,禱告的時候只有尋求祂、愛慕祂,卻沒有讓祂來欣賞我們。假如我下班回到家,女兒跑過來跟我說:「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說完就跑開,去做自己的事,我這作爸爸的可一點都不會滿意。我喜歡聽她說她愛我,但更愛讓她坐在我身邊讓我表達對她的愛,然後我才會覺得滿足。我好喜歡愛我的孩子!我希望他們知道老爸如何瘋狂地愛他們而安全感十足。

有時我會覺得,在熱情尋求神之際,我們也需要慢下來,讓神來愛我們。我們在禱告時間和敬拜聚會上一直向祂表達心中的愛,卻沒給祂時間來告訴我們祂有多愛我們。若想討祂喜悅,就必須把自己空下來,讓祂來愛我們。

【本文出自AsiaforJESUS 亞洲青年誌第8期P.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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