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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寶貴的律法

信息分享 | Asia for JESUS國度豐收協會副執行長 周巽正牧師

編輯整理 | Asia for JESUS 新聞編輯團隊

你覺得做基督徒好辛苦,根本做不到,但我要告訴你,如果沒有神的生命,本來就都做不到。

健康的教會應是世代同行、世代合一,然而我們裡面很多根深蒂固的想法、常常自以為義而論斷彼此。回溯我們的成長過程,很容易會衍生出「以行為來決定我們會如何被對待」的模式,這就是律法主義。即使我們知道在基督裡有恩典的文化,卻仍常三不五時去和律法主義互動,但其實律法也是神所頒布的,只是人的罪行讓仇敵魔鬼有機可乘,扭曲了律法的意義,成為論斷彼此與控告的方式。

在馬太福音五17-18,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話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在新約的我們要如何和律法互動?上帝為什麼要頒律法呢?

起初神在關係裡頒布了律法。

聖經上說,人是按著神的形象和樣式所造的,但當人犯罪墮落後,失去了神的樣式形象,所以神透過亞伯拉罕興起一群「誓約性」的百姓,這群希伯來人在埃及為奴,神拯救他們出埃及,帶他們到了曠野中的西奈山時頒布律法。

(出埃及記19)你們要歸我做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你們都看見了….我怎麼樣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從這裡可以看出神從起初就在乎「和我們連結的關係」。想像一下,當以色列人他們坐在翅膀上的時候,是誰在努力飛翔?是老鷹,是他們白白被帶出來,是神主動出手的拯救。

為了恢復起初神造我們的樣式,律法有它的功能和目的。神拯救以色列人是為了要與他們有親密的關係。雅各書一22-25記載: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律法好像鏡子,透過律法我們可以認識神的形象、活出聖潔;律法也像我們人生的使用說明書,你會在使用物品前先讀說明書?讓設計產品的專業人士指引你,讓你正確地使用並且用得淋漓盡致?例如吹風機說明書上說:請勿邊泡澡邊吹頭,因為會有觸電的可能。你會不會覺得,吹風機是我買來的,我就是喜歡這樣用,為什麼要限制我?但說明書的目的是保護你。聖經中所說:不可犯姦淫、偷竊、說謊,目的也不是要限制你或挾制你,而是幫助你進入豐盛生命。

神從未在關係之外頒布律法,但人選擇讓律法取代關係。

當神向百姓顯現時,雷轟、閃電、叫聲、山上冒煙,百姓都發顫,想要和神保持距離,所以他們叫摩西來說話而不要神跟他們說話。(但神祂其實非常渴望與你我親近,是我們誤解和扭曲了祂)

跟律法互動更容易,只要按照是非對錯來做就行了,但你看挪亞的生命有沒有瑕疵?有,神還是保護他。神揀選亞伯拉罕是因為他是完美的人?不,他的兒子以撒,孫子雅各也不是;約瑟的哥哥把他賣去埃及,神仍用恩典、憐憫、慈愛引領他們。

假設在道路上有標時速限制,但保證你永不會被開罰單,你還會遵守嗎?還是因為我們聽到「前有測速照相」,所以我們本能去踩剎車。有一次當我開車去靈糧山莊講道的路上,一出辛亥隧道,就因為超速被照相,到會場後竟還被會友指認,讓我覺得很羞愧。之後經過那時再也不敢超速,因為我害怕被再次受罰。假想今天若是政府公告,未來超速都不會被開罰單,可能就會催油門下去了……

律法是外在的,是行為模式下會帶來刑罰的結果。但我們無法靠律法稱義,並非「我有90%的時候沒犯罪,你只有60%,所以我比你好。」聖經上(羅馬書三23)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知名的美國佈道家,葛理翰(Billy Graham)牧師有次在新聞電視台被訪問,記者設了一個陷阱題:「十誡中,你犯過幾誡?」沒想到葛理翰竟然回答:「我都犯過,」正當現場的記者以為拿到把柄要大作新聞時,葛理翰補充道:「律法的標準在雅各書二10中有說,因為凡是遵守全部律法的,只要在一條上失足,就違犯所有的了。」

你犯了罪就等於全部都犯了。只有神是完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不管你是好幾代的基督徒,還是你在犯罪之後信主,都一樣。加拉太書三23-25(新譯本):

但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圍困,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稱義。但信的道理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啟蒙教師之下了。

稱義是因著恩典,而不是行為。

(加拉太書三24)「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在當時希臘文化中,有一種「教師」(師傅),是負責把孩子從家裡帶孩子到學校託付給真正學習的老師那裡,下課後再把他平安的接回家。律法真正的功能,就是把我們帶到基督的面前。當我們很努力地與律法互動,我們很努力了卻還是做不到,怎麼辦?關鍵是回到關係、回到連結裡,只有在那裏我們才能活出神創造我們初始的樣式。

路加福音十八18-23,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說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慎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這段話是神給富有少年官的挑戰,為什麼呢?他渴望永生,跟神連結。永生的秘訣在約翰福音三16,耶穌卻沒有跟他談遵行誡命,因為他一開始的問題已經決定了他會得到的答案。少年官對做事情應該蠻有自信、自滿,覺得自己做得非常不錯。

然而因為他沒有辦法回應耶穌的話,覺得自己做不到而憂愁。耶穌在表達的是,財富已經成為他的偶像,是一種身份感和價值感的來源。在這裡耶穌是因為愛他而這麼說,表明「嘿,你還要透過行為表現來跟我互動嗎?」到頭來會發現你跟神的關係只剩下一件事-做基督徒好苦喔!基督徒不是人做的!

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沒有誰比誰好,99分和都沒做的0分是一樣的。神更渴望的是我們在與祂的關係裡。

過去我減重無數次,雖然今年瘦了20公斤還是一樣。已經每天只吃一餐,卻在今年五月時復胖了五公斤,我被沮喪感淹沒。雅文姊提醒我,要先和我的自我形象和好。以前每天起床就量體重,上面的數字代表了我要如何過當天或未來幾天的生活。她挑戰我從那天起不量體重,轉而學習聆聽聖靈要對我的身體說甚麼話?我身為傳道人也覺得很困難,兩個月後要再回診時,我感覺自己變得更胖了,罪咎感充滿了我,但那天回診後卻發現那是我過去十二個月裡體重最輕的一次!腰圍最小的一次!我發現,我以為跟標準互動才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卻不知道神已經把律法放在我們的心裡。

這個可以真正改變你生命的方式,你可能覺得很陌生,但我自身的例子可以說它絕對管用。回到關係裡,與神和好,藉著神的恩典,生命必經歷改變。我相信,這次不再是靠我的意志力,這一切都是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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