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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奔向自由-三種真理帶你走進自由

03放對焦點自由不遠

林後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1. 能夠轉移所專注的焦點

我們通常會成為我們所專注的事物,因此你專注在甚麼事上變得非常重要!可悲的是人們花大部份的時間定睛在討厭的人事物上,比如說,在成長過程中不喜歡父母親教養的方式,就默默在心中下決定—我長大絕對不要像你一樣!結果隨著年歲增長,卻發現自己越來越像他們。為什麼?因為我們會越來越像所專注的焦點,這就是為什麼神告訴我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因為當你專注在神身上,自然而然就會像祂,而其他一切的好處自然的就加添在我們身上!

2.改變對於所專注事情的思想方式

學習改變思考的模式,就好像癌症病患知道自己患病後,需要改變生活習慣,不然病情無法減輕,當你領受了從神來的真理時,不能只停留在知道,必須真的改變思考模式,好叫真理可以落實在生命中,達成果效!

三種真理帶你走進自由

1.罪人vs 義人

羅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因著相信,我們已經被稱為義人,絕對不是透過行為來稱義,如果你想用善行來換取神的義,就是像大部份宗教所說,藉由苦修行及懺悔的行動來感動神明!但是有罪的無論如何做還是有罪的,七情六慾有可能藉著修行不見嗎?答案是不可能!想要成為佛或神,其實就是一種最大、也最可怕的慾望!

人類總以為可以藉由自己所作來換永恆,但是唯有「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因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所以我們才擁有了基督的義!

公義的定義是什麼?公義就是我們在神的面前有著正確的地位與身份。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公義的,就很容易在魔鬼的控告當中失去信心。一個義人在神面前應有的正確身分態度應該是:

當魔鬼控告你說:你不夠公義的時候,就轉眼仰望耶穌並且宣告「祂是我的公義」

當魔鬼控告你說:你不夠聖潔的時候,就轉眼仰望耶穌並且宣告「祂使我潔淨」

當魔鬼控告你說:你不配得著醫治的時候,就轉眼仰望耶穌並且宣告「因著祂的鞭傷我可以得醫治」。

當魔鬼控告你說:你不配得祝福的時候,就轉眼仰望耶穌,並且宣告「因著祂使我配得」,只要每一次都轉眼仰望耶穌,魔鬼就無話可說,因為耶穌使我們擁有得著屬天祝福的資格。

千萬不要把知罪跟控告(也就是定罪)搞混了!知罪是從聖靈而來,而定罪是從魔鬼而來的,要怎麼分辨知罪跟定罪,然後從魔鬼的控告綑綁中得自由呢?其實很簡單,知罪不會感受被拒絕,而是仍然感受到愛;但是定罪就會感到不被接納,開始產生害怕、反而想要遠離神!要清楚知道「成聖」(行在公義裡)不會變成一種重擔,否則成聖的行為跟自義的行為沒有兩樣。

Ex:自義的意思就好像一個小職員,想要用表現來換取升到總經理的職位,但是成聖的意思則是先有了總經理的職位,然後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以致於能勝任這個位份,成聖所付諸的努力完全是因為出於感恩和愛,而不是在懼怕當中!

我們要懂得區分公義的身份與行在公義裡(成聖的路)的差別:公義的身份並不會改變,不管你有多少的罪!但你犯罪就代表著我們離行在公義裡、也就是成聖的過程中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感謝主讓我們在成聖的過程中,能夠充滿盼望不灰心,原因是我們已經具有義人的身分了,當瞭解這個真理,你會得著自由、不需要繼續活在控告的綑綁中!

價值不在于擁有而關乎被擁有

  1. 奴僕vs兒女

我們已經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女了!這是一個超級重要的真理,不只是可以讓我們得以自由,更讓全地得自由!怎麼說?羅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箴30:21~22a 使地震動的有三樣,連地擔不起的共有四樣:就是僕人作王……

讓充滿僕人意識的人做王時,是一個很糟糕的狀況!為什麼?因為這樣的人一旦掌權,想到的只有自己!台灣正處在這樣的光景裡面,無論是政治界、娛樂圈甚至企業界,都看到一群只顧自己的人,導致整個國家開始震動。我們常在電視機前面搖頭抱怨,但你有沒有想過,若換做是你站在那些位置上,是為了全體民族,還是以奴僕的心態在乎自己有沒有得到好處!

什麼是奴僕?奴僕只會聽命做事,不懂得創新思考,沒有承擔責任獨當一面的能力,活在轄制的思想裡,貧窮心態是奴僕的主要特質,他們透過努力賺錢、買房子,交女友或好的學歷來證明自己,搬出一大堆東西期待別人敬重他,但重點是,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擁有甚麼,而在於被甚麼所擁有!

奴僕透過擁有一些東西來證明自己,不停與周圍的人互相比較,活在一種內在的不安加上外在的綑綁裡!但兒女卻不是如此,他清楚知道是被誰所擁有,所以擁有極大的安全感,並懂得給予並祝福周圍的人!

今天神要我們認清自己身為兒女的身分,你不需要用表現換取神的愛;也不再需要跟周圍的人比較,因為兒女的身分不會因為你的表現而改變,我們要做的,就是透過擁抱彼此去取代彼此競爭!

加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1. 宗教(律法)vs 關係(恩典)

你所認識的神是審判者、還是慈愛的父親?經過了天父的愛特會,也許大家都會回答,神是慈愛的父親!但是捫心自問,你是真的這樣相信嗎?受到困難或是疾病時,心裡所想的會不會是「我犯錯所以神要來懲罰我?」當看到天災人禍時,想到的是「神在審判世界?」你是否真的相信聖經上所說的:「我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而不是降災禍的意念!」

我們對神認知的不同,將會帶出完全不一樣的生活!即使你我都相信同一個耶穌,因著認知上的差別,卻可能帶來活在自由和綑綁兩個截然不同的景況中!

讓我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有一個基督徒家庭,從小父親就用耶穌的名來管教他的孩子,他總是會告訴他的孩子,耶穌不喜歡你這樣做、祂會生氣喔,小心他懲罰你!以至於孩子長大後,只要想到耶穌,心中就感到害怕跟反感,當牧師在台上說,耶穌與你同在時,孩子充滿恐懼,因為他感受耶穌又要來責罰他了!後來這個孩子需要做醫治釋放,但是在趕鬼的時候,我們突然不知道我們該趕的是鬼還是耶穌了!

約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耶穌沒有要審判我們,起初神創造人時,並沒有把十誡放在亞當的面前,當時人只有與神連結的關係!後來人持續犯罪,直到摩西時代才頒布十誡,目的是為了讓人知罪!

神讓過犯顯出來的目的是要毀掉我們嗎?不,祂是要我們看見恩典!律法本身存在的目的不是要綑綁人,是要讓人能夠指向恩典,重新得著自由!羅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但是宗教卻經常高舉著律法、不帶著恩典,這是魔鬼的計謀,使人不斷被定罪進入死亡。律法只是一個工具,讓人意識到我們需要神,所以不要像過去的法利賽人高舉律法論斷人,他們不只把自己帶向死亡,也把眾人帶向死亡!

耶穌已經付上代價,就是祂雙手的釘痕,祂歡迎你進入恩典,若是我們還在自我控告,說自己不配、也不敢靠近神,這就好像有一個人興奮地買了你最喜歡的禮物要送給你,但你卻一直拒絕說自己不配得,你可以想像送禮物者的心情嗎?

聖經上說:要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寶座前!過去我不能理解,一個充滿罪的人要來到這位充滿聖潔的神面前,要是真的沒有任何恐懼,那應該是一個厚臉皮、甚至精神有問題的人!但是神告訴我,不要再低頭一直看著自己的罪,要抬起頭來往前看見付上代價的耶穌!那是一個充滿愛及憐憫的眼神,使我們能夠靠近祂,因為神從不要定我們的罪,而是要我們得自由!

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看到這段經文,你可能會想為什麼不是神先親近我們,而要我們先來親近他。耶穌早在我們還在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在此顯明了!現在就要看我們是不是要回應祂的愛、坦然無懼的去親近祂,而換得的是神就必親近你,這個親近不再只是罪得赦免、生命得自由、而是得恩寵!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活在一個恩典的時代,這個恩典是無法理解的大,你感受到這個瘋狂的愛了嗎?

【本文出自AsiaforJESUS 亞洲青年誌第17期P.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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