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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

向刑罰主義說不 用愛讓心與心相連

神要的是關係,跟人建立一個真實的關係,換句話說神不是要我們遵守誡命,是要我們與他有一個心與心相連的關係。

整個舊約的獻祭跟律法的目的都在處理罪的問題。罪使關係隔絕,舊約裡面人們需要獻很多的祭,唯一的目的就是和神恢復關係。在舊約裡,神責備以色列人獻祭空有形式,表現出外在的順服,卻失去了與神心與心的相連;口裡說讚美神,可是心裡卻是遠離神的。

因此在詩篇32篇8-9節中,神說祂不要用外在的律法約束你,神渴望用祂的眼睛引領你,眼睛是靈魂的窗,神要我們看見他的心,讓我們把他的心放在裡面。

耶利米書三十章說,神要把律法寫在你的心板上,這樣我們就會知道所做的每一個決定如何影響與神的關係,不要像無知的螺馬,需要外在的壓力約束他們的行為。可是我們看到在舊約中,以色列人選擇與神的律法互動、拒絕神的同在,要摩西上去告訴神,他們只要遵守誡命、不想跟神有互動的機會。

如果我們跟神的關係是錯的,我們在地上帶出的所有關係都會在錯誤裡。

再來我們要來看的是與人的互動。很多時候我們把律法主義放進關係裡,馬太福音第二十章裡,其他十個門徒很生雅各跟約翰的氣,因為他們想要爭坐在耶穌的左右邊,因為坐在耶穌的左右是有權力的、可以管束人,那個掌權對他們來說很重要,如同君王透過掌控來使用他們的權柄。

我們常有一個錯誤的認知,覺得神在掌控我們,其實神看重的是關係,所以給我們自由意志,讓我們選擇愛不愛祂。很多錯誤的人際關係,來自於我們相信關係可以被控制,所以想要成為能控制別人的人,如同坐在耶穌的左右邊一樣有權利。

我們從原生家庭中就開始學習這種互動模式,在家中,大人可以控制小孩,所以被控制的人都有一個想法,就是有一天要爬上去、換別人聽我的話做事。這樣的人際關係叫做POWER STRUGGLE,我們常希望別人做一些不願意的事情,強迫別人,人際互動中常有這些因素存在,為什麼這樣,是因為我們相信了三種謊言在人際關係裡面,

三個形成錯誤人際關係的謊言:暴力、憤怒和掌控

第一個謊言是「暴力就是力量」。誰力氣比較大、比較暴力,就可以在關係當中有主導權,通常我們會從家裡學到,因為孩子打不過爸爸。

下一個謊言接著進來,就是「憤怒就是力量」。我不需要動手,只要生氣,讓人想到上次被修理的狀況,就會自然而然把主權交給我。很多時候我們在與人的互動中,很容易越講話越大聲,就是認為講話大聲的人贏、會讓對方害怕,覺得人都欺善怕惡,所以要當壞人,以「兇」在人際關係中控制人。

「我們可以被控制及控制別人」,成了第三個謊言。所以為了不要被控制,我們就成為掌控性強的人,簡單來說,就是你在他旁邊無法做自己,更可怕的是我們因著無力感,開始陷入仇敵的謊言—怪罪,歸咎他人,你會把你應該做的選擇歸咎給別人的不對,不用為自己負責任,因為是過去發生的事導致我變成這樣。這種人際互動的謊言是從家裡學的,「怪罪」使我們放棄改變,放棄主導自己生命的權利,

關係的真理就是你不能控制任何人也沒有人可以控制你!

沒有人可以控制你的生命,你可以管理自己的態度反應、對於人際關係有絕對的主導權,連神也不會控制你,祂用愛引領你,但是你要有自制力,這是人際關係中很大的力量,告訴你面對事情該如何回應,處理事情時,才能用理性面對。

當別人的犯錯讓我們陷入情緒裡面,表示我們仍活在律法主義的關係生活裡面,我們仍認為人需要控制和被控制,藉著刑罰感受到人的怒氣,下次才不會犯同樣的錯,所以理當給他一點教訓。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

約翰一書4:18
和人互動有兩個方式,在愛裡或在懼怕裡,如果我們跟人互動停留在律法中,當別人冒犯我,我要帶出一些刑罰讓他以後不犯這樣的錯,這樣的互動是建立在懼怕的根基上面。

人際關係必須建立在愛上面,才能完全脫離刑罰跟恐懼的挾制,如果透過刑罰控制別人,你會發現到最後我們不在乎是否和對方有心與心的連結,而是對方有沒有照我們期待的方式互動,當他又冒犯了我,讓我不舒服,我就要奪回我的控制權,但是真正的力量來源並非恐懼!

與聖靈同工 就算被冒犯也能自制

神所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是剛強的心。

提後1:1
我們需要的是這樣的力量,真正的力量是聖靈給我們的自制力!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聖靈的力量在我們當中,因為在人際關係中,我們很容易被得罪,我們要做一個決定,不管別人怎麼跟我們互動,當別人的行為跟我們的期待有落差,還是要做出正確的回應。

律法主義讓刑罰成為回應,但我們要操練的是自制力,與聖靈同工、作出正確的回應,就算被冒犯、感到受傷,也要在愛裡回應、不要失去心與心相連的機會,如同神渴望我們跟他的連結、是心與心關係的連結,不是恐懼。

那聖經中的管教和刑罰的差別為何?一個是在愛裡,一個是在恐懼,刑罰的發生,是你的行為冒犯我,我希望你更正態度,處理外在行為的問題;管教不是在處理罪的問題,是處理心的問題。今天人落入情慾的網羅,不是我處罰你就沒事了,如果不處理內心的根源問題,下一次還是會跌倒,因為外在的問題只是反映內心更深的問題。

第二個不同在於,刑罰要當事人被動接受、管教是讓當事人積極參與。在刑罰主義中,你犯罪就要悔改,所以要停掉你的服事,沒有選擇餘地;但管教不一樣,因為要處理心的問題,所以必須讓當事人參與其中,他必須要知道這是他的問題,不是我們告訴他解決方法,而是當事人自己說出我們該如何幫助他。

以愛為根基的管教使人成長 刑罰無濟於事

第三個差別,一個在整個問題的解決過程中沒有任何的參與權;一個是能夠參與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刑罰裡的人覺得他是被掌控的,他的改變都是被規定的,當他做錯一件事,接下來一個月沒辦法再出去.刑罰使恐懼成為根基,我怕你犯錯,所以要控制你的行為;而管教是以愛為根基,不只是處理罪,更重要的是關係。

「刑罰、紀律decepline」的字根來自「門徒deciple」,透過管教,我們是要教人真實面對自己的心,和心裏真實的光景,讓他去處理他心裏面的問題,不要讓這個問題阻斷了關係中真實的連結,管教的目的不是要教訓他,而是讓他在愛當中成長。

很多教會的弟兄姐妹還是活在做錯事會被打的思想裡,所以一直覺得基督徒規矩很多,這樣的生命不是一個成熟的生命,需要被「教訓」。在英文裡的教訓是teaching,翻成中文感覺好像很負面,但是教訓指的是「教師在管教」,跟刑罰是不一樣的。

放眼社會,從牢獄中出來的犯人很容易再犯又被關回去,因為刑罰並沒有讓他們學到功課,只是改變外在行為,沒有處理到心的問題;可是管教是改變你的心、處理心的問題,因為很多時候心的問題解決了,外在行為自然就改變了!

很多時候談到聖經裡說「丈夫是妻子的頭」,丈夫就很得意,因為可以掌權,至於女人則說那我不做頭、我做脖子,轉哪一邊你就要跟著轉。我們還是期待在互動當中有掌控權,可以叫對方照著我所想的去做。

但是神說丈夫是妻子的頭時,他做了一個比喻說,就好比基督是教會的頭,基督怎麼愛教會?基督捨己!祂從來不用控制的方式管理教會,而是用愛的方式跟教會連結,耶穌正在等待祂的新婦預備好自己,神跟我們互動是如此,祂也渴望我們和人的互動是如此,不要只是看重外在行為,錯失了心與心的連結。

我上週去新加坡、這禮拜去印度,都不在台灣,過程中神教了我一個很深的功課,就是讓我的心轉回我的家庭。常常在服事當中,我都覺得神在我身上有呼召等著我去完成,處在不斷的忙碌中,剛好家中的保母這星期都沒來,加上當我從新加坡趕回來,女兒的生日派對都過完了,讓我對家人感到很大的虧欠。我希望雅雯姊照顧好家庭,但是我忽略了與妻子真實的互動,連吃飯都是在談事工,措施了心與心的連結。

神很深的提醒我這一件事,於是我後來選擇提前回來,本來安排的講道也沒辦法講,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回家要修復關係,不讓關係在不知不覺中流失。

我們都需要被調整,在每段關係中在乎心與心的連結,甘心樂意的降伏神調整我們的生命,以致於人的罪不會再冒犯我們。耶穌有時也會責備門徒,但是最相信門徒的也是祂!祂帶領著門徒的心、不在乎外在行為,不然祂就不會去問彼得三次問彼得愛不愛祂,因為耶穌知道,如果我能與你心連結,問題就不再是問題,比恐懼更大的力量就是愛!

【本文出自AsiaforJESUS 亞洲青年誌第13期P.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