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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自由的根基:改變的層次

我們需要明白自由的定義。很多人渴望得著自由,因為他們生命當中有痛苦。聖經裡的自由定義不是「你的生命當中沒有什麼,你就得自由;而是你生命當中擁有什麼,或擁有誰,就得自由。」如同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哥林多後書3:17

因此當我們進入自由的主題時,不會很具體談到任何可能的掙扎,不論是罪的轄制,或者是一些誘惑和癮頭。越是定睛於那些纏累生命的罪或轄制,它就越主導你的人生。當我們把焦點放在正確的東西上,排對優先次序時,你會發現綑綁、攪擾、纏擾的事物,自然會從生命當中脫落。

自由,不是我們更努力、更認真就可以得到。自由是一個新的生命-「當我們走在自由裡,要經歷真實的改變。」

我們認為基督徒,要讀經、禱告、靈修,也要參加崇拜和小組、委身在教會、傳福音和服事,因為跟神交通是每一個基督徒必要的義務,可是我們似乎都靠意志力和努力履行基督徒的好行為。

走路或跑步時,我們總能夠輕鬆地隨自己意思停下。意志力能夠使我們改變自己的行為。然而,當我們嘗試在騎腳踏車、摩托車甚至是開車時用腳剎車,那就有點麻煩,因為腳並不是用來剎車的正確工具。

當我們講到自由的時候,需要知道一件事情:如果我們使用錯誤的工具嘗試達到最終的目的,可能到最後連腳都沒有了。自由,不是我們更努力、更認真就可以得到。自由是一個新的生命-「當我們走在自由裡,要經歷真實的改變。」

我們將循序探討五種層次的改變。通常我們想像的是階梯式層次-突破某一層次後,進到下一個層次裡。然而,這五種層次有一種特性,當你先改變上面的層次時,下面的層次自然就能改善。天國就像是訓練小Baby不再穿尿布,讓孩子自己上廁所。換尿布的過程中,有一天孩子會開始進到廁所裡如廁,經歷過這個層次的改變,孩子將進入另一層次的改變。

第一個層次也是最低的層次-環境

喜樂和自由不是來自身處的環境。因此,通常環境的改變,並不會帶給你真的自由。

我們總有一個迷思:如果可以改變外在環境,就可以真正的自由,Everything will be all right。然而,我們不知道的是,真正的問題不在環境。一旦環境改變,自己卻沒變,同樣的問題將在新環境重蹈覆轍。聖經中,為數不少的人所處的環境是最不自由的。例如當保羅在監牢裡,他說:「你們要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對他而言,喜樂和自由不是來自身處的環境。因此,通常環境的改變,並不會帶給你真的自由。

第二個層次-行為

仇敵的控告和定罪成為攻擊神百姓最主要的工具。當仇敵將標籤貼在人身上,人的行為開始影響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之後便覺得自己是一個很糟糕的人。

我們嘗試改變自己的行為,是因為覺得某種行為或習慣使生命受損或受轄制。我們大部分透過意志力改變自己,過了不久便發現意志力其實很有限。才剛在元旦立下的新年新希望和目標,通常在農曆過年時,就進到絕望中,只好等到明年再立下一成不變的新目標。

行為、思想和感覺是互相牽制的。當一個人讓拒絕感在他心中發芽時,拒絕感會讓自己認為別人是拒絕自己,同時那個人也會做出一些行為讓其他人拒絕自己,感覺就如同標籤影響一個人的思想。仇敵的控告和定罪成為攻擊神百姓最主要的工具。當仇敵將標籤貼在人身上,人的行為開始影響思想和情感,之後便覺得自己是一個很糟糕的人。

心理學的角度認為:「行為的問題,透過思想的改變就可以解決。」然而,要透過說服自己的思想來改變有問題的行為是不太可能的,通常可以帶來的改變也都不是自己最想要的。行為改變,並沒有解決真正的核心問題。

第三個層次-能力

能力其實是生命當中一個關乎自己能力的認知,告訴自己可以和不能做的事情。這不是一個真實的能力,而是自己認知所告訴自己的。

能力好比冷氣機中的恆溫器。恆溫器負責控制房間的溫度。能力其實是生命當中一個關乎自己能力的認知,告訴自己極限的所在。這不是一個真實的能力,而是一種自我認知。當人們想要改變時,裡面有一個恆溫器已經設定好自己可以做的改變,即使渴望改變的事物很多,認知總會否定自己。

有減重過的人都有這樣的經驗,透過運動或者飲食控制,通常減重的前面幾公斤都非常的容易。但是從十公斤開始的每一公斤會變得非常的困難。身體裡也有一個恆溫器,假若改變跟大腦認知的能力是不協調的,它就好像橡皮筋,感受到的壓力也愈多,在你一不知覺的狀況,啵!它便反彈回來。改變的過程會感受到壓力,這個壓力常讓人像橡皮筋一樣彈反彈,甚至彈到比先前更糟糕的光景。

第四個層次-信念

在成長過程背景當中,有兩個信念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個核心信念是我們對神的看法,另一個是,知道自己是誰。

信念跟思想不同,思想是一個意念(idea)。信念是一個潛意識(subconscious),是核心信念(core belief)。核心信念是人內心深處認為的真理,由自己的主觀經歷造成。如果成長的過程中父母親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在成長的過程當中,你可能對交往、關係、將來的婚姻、或是家庭有一種主觀的信念。

當我們講到改變、自由的時候,有兩個信念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個核心信念是我們對神的看法,很多弟兄姊妹對神的良善和屬性,都只是一種「想法」。一個禱告沒有蒙應允,就可以忘記神一切的恩惠,無法感受神的同在。仇敵魔鬼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扭曲神在我們心中核心信念的形象。很多的基督徒知道神愛世人,知道神愛他,可是他的核心信念是:「我所要的神都不給我,我所不要的神偏偏加在我身上。」他對神形象的核心信念建構在扭曲的錯誤形象上。保羅在監牢裡時,深信神的愛沒有離開過,他在監牢可以跟西拉一起唱詩讚美神,因為他的堅信和信念在當下只見到神的愛。

另一個我們需要擁有的認知,是對自己身份的信念。仇敵一旦扭曲神在人心中的形象,人就不能接受神創造人的價值,也沒辦法從造物主那裏了解自我價值,只能從周圍的人事物和環境定位自己的價值。

當我高中的時候,美國流行一種玩具娃娃叫做Beanie Baby。那種娃娃在店裡面的售價差不多是台幣一百五到兩百元。工廠裡的工人,說成本是台幣十到十五元。有些人到網路上轉手賣一隻台幣四千五百元,甚至於有人在網路上願意付三萬元台幣買這種娃娃。

請問Beanie Baby的價值是多少?更重要的是,你問的對象會決定它的價值。

相似的問題,人的價值呢?對科學家而言,生命只不過由元子組成;對社會學家,生命由各種學經歷的過程會有一定的價值;如果詢問那位創造人的神,祂會告訴你,人是無價之寶,是祂精心設計與創造的珍藏品,為了要贖回人類的生命,祂不是花了巨額買回,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

我們常求問神未來的方向:是不是應該換工作?換服事?其實我們在問的是行為。但神時常沒有回答我們的問題,祂總是告訴我們「你是我所愛的。」,這是我們的身份。當你對神有正確的認識,才能知道自己是誰,也才能決定自己的能力,以至影響環境跟周遭的人際關係。

第五個層次-身份

當耶穌在人的生命裡,祂改變人的性情和身份。你的身份會決定你是誰。

有一種改變是身份轉換,擁有一個新的身份。這個改變是從我們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救主開始。對基督徒來講,最熟悉的一個議題,應該是罪的問題。如果人對罪有一個錯誤的定義,那麼所得著的恩典是不完全的。罪不只是行為,罪是與神隔絕、失喪。面對貧瘠光景,人們開始尋找讓自己感覺活過來的事物,使生活不再索然無味,過程中產生的罪行,不過是外在結出的果子,因此死亡成為我們的身份。

當耶穌在人的生命裡,祂改變人的性情和身份。當我們重生得救時,就擁有一個新的身分。全新的身分,不代表不會經歷過去的誘惑、試探,但那些誘惑、試探只是患肢症候群。它在吸引人過去的罪性,使人認為自己仍有犯罪的傾向和慾望。事實上慾望和傾向已不復存,因為在基督徒裡面的是神的性情,需要的只是更多時間來重整,透過讀經、禱告與敬拜,大腦重新修整思想、整理核心信念。

當你開始認同新身分後,就可以進入新的信念,發現信念開始影響自己的能力,因此我們能像保羅一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行為開始跟著自己的能力改變,而當行為開始改變的時候,並不是刻意,而是活出上帝所創造的自己,改變不再只是靠著意志力硬撐,此時你就進入真正的自由!

【本文出自AsiaforJESUS 亞洲青年誌第17期P.39-41】